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为了确保课前到书,提高教材选用质量,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2010-2014级所有年级使用的教材
二、教材征订要求
(一)选用高质量和近期出版(不得超过五年)的教材。在选择教材时,以下教材须优先选用:
1、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精品课程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以及省级重点规划教材;
2、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教材(包括教材奖、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
3、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4、高职高专优秀教材;
5、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最新版本为优)。填写教材订单要按表要求详细填写是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 和“十二五”规划优秀教材等,以统计优秀教材选用率。
(二)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征订教材,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如果报送的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教务处将返回材料,并全校通报。
(三)各教学单位的教材征订表,可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à教学任务打印”中导出,删除无关项后,保留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教材ISBN、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本、教材概况(说明教材的资质,如“十二五规划教材”等)、班级人数、校区代码、课程性质、开课学院、班级名称、教师用书14项。另外,请在表中额外加上“是否包销书”一栏,如是包销书,请注明出版社联系方式。各教学单位在征订教材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包销书的数量,必须使用包销书的,务必保证教材质量。教务处将做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教材将反馈教学单位另换教材。
(四)组织专业选修课程选课工作。各教学单位先组织学生选课,确定各专业选修课学生人数,并根据选课人数报送专业限选课的教材订购数据。
公选课教材征订由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统一安排。
(五)新华书店大中专教材征订目录汇编和相关出版社征订目录中有统编教材的,原则上不允许选用其它版本教材,如因教学改革或课程建设的需要,且国家相关统编教材内容不适合我校实际教学的,须由所在教学单位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执行。
(六)需使用自编教材的(指我校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由教师个人或教研室集体编写,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教科书;或经过学校批准印刷的非公开出版发行的讲义等)必须填写《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经各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征订,否则不予选用。
(七)教学所需教材原则上一门课程选用一种,订购数量应与教材使用班级人数一致。部分跨院系的课程教材统一由开课系部填报征订数据。
(八)各专业(课程教研室)主任完成教材征订表格填写后,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审核,不得出现数据错报、漏报、重报等失误,核对准确后在纸质版上签名、盖章。
(九)教材征订表上报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如有改变,需由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调整。
三、相关安排
(一)建议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征订工作小组,以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等领导为组长,专业(课程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任课教师等为成员,具体落实教材选用工作。专业(教研室)主任务必要征求授课教师意见,认真比较,精心选用,集中提出拟选用教材书目,报教学单位领导审核,以确保教材选用质量。
(二)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19日(周五)下班前,将教材征订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王冰冰老师处,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jiayou.bingbing@163.com。
联系电话:65735065
附件: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教务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行政楼101室 电话:0898-65655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