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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台师范学院艺术实践课程管理办法

    2025-10-14 10: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提升艺术实践教学质量促进艺术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审美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艺术实践课程管理,还包括课时学分统计依据的参与性实践活动,如社会调研、田野采风、活动策划、舞台实践等各种类型的艺术实践活动。

    第二章 课程设置与管理

    严格执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开齐开足艺术实践课程,课程考核评价科学、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艺术实践课程应注重学生参与、实践和创新,促进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实践内容应根据课程目标、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结合综合素质教育要求确定

    组建艺术实践课程管理团队,负责艺术实践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课程的有效实施解决实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课程要注重艺术资源的提供和支持建设良好的艺术教室和实践基地,使学生能够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艺术实践和探索。

    课程要为学生提供艺术展览、音乐会、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实践和展示机会,提升他们的艺术实践能力。

    师资队伍建设与职责

    建设一支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艺术实践教师队伍。艺术实践教师应有艺术专业背景和丰富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能够承担艺术实践课程教育教学

    艺术实践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艺术实践能力。

    艺术实践教师负责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积极开辟艺术画廊、艺术专栏,展示学生艺术作品。

    第四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结果性和过程性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学生艺术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坚持考核方式多样,除了书面考试外,还可以采用作品展示、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

    监督与评估

    第十三条 定期组织评估和评审活动,对艺术实践课程进行质量评估,评选优秀教师和学生,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以促进艺术实践课程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反馈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艺术实践课程的评价和意见反馈,以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改进建议,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五条 学生应自觉参加艺术实践课程的学习,有违反纪律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则

    十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琼台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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