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字一画”是我校师范生必备的教师职业基本技能,也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大特色。其中,“三字”是指钢笔字、粉笔字和毛笔字,“一画”是指简笔画。
第二条 为科学系统组织师范生开展训练、严格规范考核,促进师范生学习“三字一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师范生规范汉字书写和简笔画表现能力,努力把“三字一画”打造成我校师范生培养的特色和亮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师范生的“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三字一画”基本功技能训练
第四条 训练目标
对师范生加强“三字一画”教师基本功技能训练,主要是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和简笔画表现能力,使学生了解“三字一画”的要素、特点等基本知识,掌握“三字一画”的书写方法和绘画技巧,做到“三字”书写正确、整洁、流畅、美观,简笔画表达准确、简练概括、线条流畅、形象生动。
第五条 训练对象
全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班二年级、“专升本”班一年级第二学期和五年制中招班三年级的学生。
第六条 训练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应成立“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指导小组,分管实践教学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制定本单位“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和展示计划。
2.组织开展本学期训练和展示工作,每周至少展示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简笔画作品一次。
3.组织开展“三字一画”基本功技能竞赛和展览等活动,促进学生学习“三字一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负责汇总报送学生每周训练平时成绩、指导教师工作量和优秀作品图片等材料,负责对本学期开展的训练工作进行总结。
(二)指导教师具体工作要求:
1.利用课外时间,每周至少开展两次现场训练指导工作,不定期对学生的“三字一画”作品进行集中讲评。
2.负责加强学生骨干的培训与指导,积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有效开展本单位日常训练。
3.做好每周“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展示安排工作,负责对每周展示的作品进行评分并汇总。
4.积极协助二级学院开展“三字一画”基本功技能竞赛、展览等活动。
5.收集报送本学期“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活动过程中的优秀作品。
第七条 训练内容
(一)“三字”训练内容
1.掌握“三笔字”的基本知识和要领,培养对书法作品的鉴赏能力。
2.以“楷书”训练为主,要求笔画清楚、正确规范、熟练有力、匀称美观。
3.掌握正确的执笔、运笔方法,纠正不正确的动作和姿势。
4.掌握汉字笔画名称、书写特点,笔顺规则。
5.掌握汉字偏旁部首和间架结构规律,行款整齐,讲究章法。
(二)简笔画训练内容
1.掌握简笔画的造型要素和表现方法。
(1)画面要求:具备简洁性、夸张性、平面性、可识性等特点。
(2)线条要求:笔法肯定、粗细均匀,即线条要清晰顺畅,一气呵成,避免重复描笔或修改。
(3)造型的基本原理:几何形——基本形——形象特征符号,即灵活运用单个或多个常见的几何图形,组合成物象的基本形,再捕捉描绘物象凸显特征符号的过程。
2.能根据教学要求,用简练的线条快速勾画事物的形象特征,具体包括:
(1)指定默画。具备默画指定物象的能力,比如:根据词汇内容,凭借记忆、印象,运用简笔画形式客观描绘物象。
(2)应用设计。根据对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内容的理解,进行构思和形象表达,如成语描述、算数表达、运动分解、思维导图等。
(3)场景设计。能根据描述内容或短文,设计描绘场景画面。
第八条 训练途径
(一)课内依托《教师书写技能》《简笔画》等课程开展训练授导,课外开展“三字一画”基本功强化训练。由教师向学生集中讲解和指导,使学生了解“三字一画”的基本要领,同时作好示范。
(二)营造良好的训练氛围,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给学生提供“三字一画”基本功练习的参考资料和训练场所。
(三)引导学生成立书法协会和简笔画学习交流小组,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四)定期举办校级、院级“三字一画”基本功技能竞赛等活动。
第三章 “三字一画”技能考核
第九条 考核目标
有计划地向师范生开展“三字一画”基本功考核,进一步强化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夯实从教基本功,为师范生今后教育实习和从教工作奠定基础。
第十条 考核对象
我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含专升本)、专科班二年级及以上和五年制中招班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第十一条 考核组织
(一)教务处负责下发通知,制定“三字一画”基本功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书法和美术相关教师进行命题和考核评卷。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加考核,并协助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钢笔字:要求以规范简化的正楷字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指定100字左右的一段文字;现场书写,10分钟内完成;学校统一发卷,考生自备写字笔。
(二)粉笔字:要求以规范简化的正楷字在小黑板上用粉笔书写指定古诗或一段文字;现场书写,10分钟内完成;学校提供粉笔,考生自备小黑板。
(三)毛笔字:要求以规范简化的正楷字用毛笔书写指定古诗或一段文字;现场书写,15分钟内完成;学校提供纸张,考生自备笔墨。
(四)简笔画:要求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以简笔画的形式完成指定卷面。现场绘画,30分钟内完成;学校统一发卷,考生自备笔。
第十三条 考核评价标准
(一)“三笔字”考核评价标准
1.笔顺笔画书写规范到位,运笔娴熟,结构合理。
2.字体工整清晰,匀称有力,美观大方。
3.卷面(板面)清洁,布局合理。
(二)简笔画考核评价标准
1.形象生动,造型合理,特征明显,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线条流畅、准确、肯定,画面主次分明。
3.构图大小适中,卷面清洁,布局合理。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及规定
(一)每个项目考核成绩以两名评委评分取平均值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总分成绩=“三字一画”基本功训练平均分*30%+考核成绩*70%。
(二)四项总分成绩且每项均达60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三字一画”基本功合格证书。
(三)凡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以上“三字一画”基本功技能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学生,视为该项成绩合格,可不再参加该项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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