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带队教师的管理,鼓励教师在实习基地从事实践教学活动,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创建一支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学团队,满足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实习实训效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员参与原则。立足于学校实际,推进实习教学工作的改革,选派专业教师到生产、科研一线、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实习基地,轮流带队,指导学生实习并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学校专业教师全员参与,原则上年龄在55岁以下的教师,每三年至少应承担一次实习带队指导工作。
(二)统筹安排原则。二级学院按照实习学生与带队指导教师30:1的比例选派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带队指导时间原则上为2个月以上。实习期间,随校集中实习的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全脱产驻点,须住在实习基地,如有特殊情况,可承担少量的校内教学任务,但须事先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兼任少量校内课程的带队指导教师,须保证实习期间每周至少有三天在基地学校开展指导工作。
(三)带队指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原则。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协调好与实习基地的关系,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同时在实习基地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注重“更新实践知识,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实践技能”,促进教学与生产、科研、基础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自身“双师型”教师素质,使实习真正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促进基地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一)选派对象为身体健康、能胜任实习带队指导和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的专业教师。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基地的分配及指导,虚心学习,勤奋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三)符合条件的专业教师于每年六月份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妥善安排校内教学任务,并于七月份前将参加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一)教师教育类专业实习带队教师任务
1.严格按照《琼台师范学院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规程》及实习大纲等要求,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履行带队教师职责。
2.主动与实习基地学校加强沟通,熟悉实习学校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听取和收集实习学校意见和建议,以便双方更好合作。
3.加强学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安全和纪律教育。监督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对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4.指导学生完成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教育调研等任务。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教学、生活、思想、利益保障等问题,做好学生实习鉴定、成绩评定和实习总结工作等。
5.了解实习基地对实习生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深入小学(幼儿园)课堂听名师讲课不少于10节,并有听课记录。
6.参与实习基地学校课程改革,学习小学(幼儿园)在新课程改革实践中应用的新理念、新技能和新方法,适当承担实习学校课程教学、校本课程研究任务。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指导实习基地学校教师进行科研,主动承担科研咨询、科研专题讲座等工作。
7.了解实习学校管理制度、课程改革情况,对教师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写出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2500字以上实习总结。
8.结合实习基地学校的情况,从中获得课堂教学所需要的实践素材,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丰富实践经验,实现与基础教育的对接,以适应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的需要,提高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非教师教育类专业实习带队教师任务
1.严格按照《琼台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条例》及实习大纲等要求,执行实习教学任务,履行带队教师职责。
2.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主动与实习基地单位加强沟通,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制定具体实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听取和收集实习单位意见和建议,以便双方更好合作。
3.加强学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安全和纪律教育。监督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对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4.带领学生参加学习、实践,参与项目开发、经营管理和课题研究等。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工作、生活、思想、利益保障等问题。做好学生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工作等
5.深入实习单位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学习本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和新方法,参与实习单位项目开发、经营管理等活动,在专业知识的实践应用中得到锻炼,从中获得课堂教学所需的实践素材。
6.根据自身的特长和优势,主动承担实习单位的科研、培训工作,根据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情况,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7.在实习单位开展对企业、科研院所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调研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写出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2500字以上实习总结。
8.结合企业的生产目标、管理模式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丰富实践经验,以适应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的需要,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四、考核办法
学校实习带队工作日记本,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每天须做好工作记录。学校和各学院都成立实习带队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对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规程及本办法要求进行评议、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每两个周要向学院领导汇报本人的实习带队及教学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学院应做好记录。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带队教师的日常考核管理,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实习基地座谈考察,了解教师带队指导及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务处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实习基地座谈考察,检查带队教师指导及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带队实习指导教师考核表》。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照《琼台师范学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目标责任书》、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日记及学院日常检查记录,对实习带队教师工作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五)学校考核组深入学院查阅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日记本,具体了解实习带队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学院考核意见及日常检查记录,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级,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占当年所有参加实习带队实践教师的20%。
五、待遇及奖惩措施
(一)待遇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完成《琼台师范学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任务,视为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一定的补助,按《琼台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和《琼台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见习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量按学校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二)奖惩措施
1.学校对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期间取得相关行业专业资格证书的,可以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条件。
2.带队教师在实习基地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被学校评为优秀带队教师的,颁发优秀荣誉证书。
3.凡在实习基地主动承担实习单位的教学、科研、培训工作,并有考核记录或重要的支撑材料,可以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条件。
4.实习结束后,学校每年对带队指导教师撰写的调研报告进行评比,优秀的调研报告可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条件。
5.当年实习带队考核不称职者,将当年的年度考核将评为不称职。
6.带队教师指导实习及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除追回已发放的补助外,还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附则
原实习规程等规章制度中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行政楼101室 电话:0898-65655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