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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台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

    2025-10-14 11:17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是对学生本科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本科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为实现实践教学课程化,严抓全过程质量监控,坚持质量关口前置,细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既考虑到课堂、实践教学的要求,又兼顾学生的学习、升学和求职等实际问题,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本科毕业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学院重点加强对选题的监督管理,指导师生做好出题、选题指导工作,确保选题科学、专业,关注现实问题,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要加强对论文前期调研、文献综述、写作内容的指导。

    第四条 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充分发挥校内外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将其转化为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鼓励各学院将教师的科研项目转化为本科毕业论文研究课题。鼓励学生面向基础教育和生产实践一线选题

    第五条 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资源,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动本科毕业论文双导师制,聘请企业(行业)中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第六条 各学院应做好过程管理,督促指导教师加大指导力度,要求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见面指导,分阶段指导、检查论文的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学院充分利用论文管理系统,在系统中指定教学院长、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教学秘书等角色,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严格按时间进度要求做好选题、开题审核、中期检查、指导、评阅、答辩、总结归档等各环节,确保管理严格规范。

    第七条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既要强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又要注重科学研究、论文写作方法和学术规范的指导培训,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

    第八条 加大本科毕业论文相似度检测力度,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

    第九条 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中出现不同意答辩意见,学院应重点关注论文后续的修改、答辩等程序。

    第十条 严格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

    第十一条 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完成信息统计和报表工作;切实做好毕业论文档案材料的审查及归档工作,保证毕业论文档案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 深化宣传教育,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宣传、推荐和表彰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优秀毕业论文经验交流分享会。

    第十三条 严格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学院要认真核查毕业论文的政治方向、学术规范、格式规范及过程性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 学校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实施毕业论文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对毕业论文审批程序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审批等环节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随机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对出现过问题论文的导师、学科和学院逐步加大督查比例。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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