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海南省教育厅新增本科专业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海南省教育厅《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8〕102号)、《琼台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琼台〔2017〕9号)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的涵盖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教学档案是指记录教学单位以及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系列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学生练习和作业、课堂考勤材料、考试材料、教学评价材料、实践教学材料、实验教学材料、毕业指导材料、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建设材料等。
二、教学档案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全校的教学档案检查工作,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予以配合;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检查。根据教学工作情况,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有权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对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各教学单位都应服从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配合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的工作,并对本单位的教学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归档。
三、教学档案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档案的检查以学年为单位,包括定期检查、平时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一)定期检查,包括期初检查和期末检查
1.期初检查
对任课教师教学档案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由各教学单位和教学团队(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抽查,一般安排在第二周进行,检查内容主要为: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教师课表、教材等。
2.期末检查
期末检查主要是对教学档案的归档进行全面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抽查,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教案、考试材料、教学评价材料、实践教学材料、实验教学材料、毕业指导材料、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建设材料等。
(二)平时随机抽查
平时随机抽查是指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档案进行随机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教案、授课计划、学生考勤材料、学生练习和作业材料、听课材料、指导学生见习实习和毕业材料、学生实验报告等。
(三)专项检查
每学年开展一次,由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配合,对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评价材料、考试材料、毕业指导材料、教学改革材料、教学团队建设材料等。
四、教学档案检查情况的处理
对于教学档案定期检查情况,教学单位须尽快形成报告,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和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反馈;对于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情况,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须尽快形成报告,及时向教学单位反馈,并向主管校领导和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对于平时随机抽查情况,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须尽快形成报告,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反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学单位、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以及教务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对于教学档案检查工作不予配合的,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五、附则
教务处、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须制定教学档案检查、保管和归档的细则与办法,并提供相关模板。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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